房地產信貸 2024-01-04 10:34:59 來源: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城市:廣東
- 頒發時間:2023-12-29
- 發文字號:FSBG2023104號
- 發文機構: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 實施日期:2023-03-01
- 效力級別:地方規范性文件
- 類別:住房公積金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印發《佛山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FSBG2023104號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
??《佛山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辦法》業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佛山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面,充分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的普惠性,有效支持靈活就業人員解決住房問題,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實行“分類管理、 繳存自愿、儲貸關聯、權責一致”的管理原則。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佛山市行政區域內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的管理。
??第四條 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負責本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工作。
??公積金中心可根據需要委托銀行等機構辦理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業務,并對其進行監督和考核。
??第五條 按照“繳存自愿”原則,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下列人員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住房公積金:
??(一)個體工商戶;
??(二)未在用人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
??(三)依托電子商務、網絡約車、網絡送餐、快遞物流等新業態平臺實現就業,且未與新業態平臺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新型就業形態從業人員;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第六條 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靈活就業人員,既享有住房公積金制度賦予的權利,也應當履行住房公積金制度相應的義務。
??第二章 賬戶管理和繳存
??第七條 根據“繳存自愿”原則,由靈活就業人員本人向公積金中心誠信申報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
??第八條 在本市未有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靈活就業人員,可辦理賬戶設立手續。在本市已有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靈活就業人員,沿用原有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第九條 靈活就業人員在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期間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應當及時辦理賬戶封存手續,并轉入所在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十條 曾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靈活就業人員,在本市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滿6個月后,應當申請將原繳存地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本市住房公積金賬戶。
??靈活就業人員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符合異地轉移規定的情況下,可將本市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出。
??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由個人自主申報。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應當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應當不低于10%且不高于24%,由個人自行選擇并取2%的整數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應當四舍五入取整。
??第十二條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執行年度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以下簡稱“繳存年度”)。靈活就業人員可在每個繳存年度的規定時間內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同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年度只能調整一次。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開始繳存的當年不能調整。
??第十三條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實行委托扣繳方式,即簽訂協議約定住房公積金扣繳的銀行賬戶,由公積金中心按約定方式扣繳。
??靈活就業人員應當保持約定的銀行賬戶資金充足。連續9個月不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中心有權將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予以封存。
??第三章 提取和貸款
??第十四條 符合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規定的靈活就業人員,可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第十五條 靈活就業人員在本市連續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辦理封存后不再繼續繳存的,封存滿6個月可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并注銷賬戶。在本市存在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待貸款結清后方可辦理。
??第十六條 靈活就業人員在佛山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時,符合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規定的,可向公積金中心提出貸款申請。
??第十七條 靈活就業人員在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應當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連續9個月或累計24個月不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借款人應當及時結清貸款;在借款人結清貸款前,其所欠貸款的利率于次年調整為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布商業貸款基準利率,如屬浮動利率情形的,按規定上浮利率執行。
??第四章 監督
??第十八條 靈活就業人員辦理公積金業務應當對申請材料和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公積金中心有權對所提交的申請材料和信息進行核查,靈活就業人員應當配合相關的調查核實工作。
??第十九條 靈活就業人員通過偽造、變造證件、提供虛假材料、虛構住房消費行為、隱瞞事實等手段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或違規獲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照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中“以上”包含本數,“低于”、“高于”不包含本數。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積金中心負責解釋并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此前文件規定與本辦法不符的,以本辦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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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1571.9點
- 0.13%
- -0.91%
日期 | 指數 | 環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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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
- 1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印發《佛山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
- 2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明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
- 3關于調整上海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的通知
- 4關于延續執行毫州市住房公積金部分政策的通知
- 5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石家莊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實施細則》的通知
- 6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實施住房公積金直付房租支持政策的通知
- 7辛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于進一步優化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 8關于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
- 9關于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
- 10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通知(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