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 2021-01-25 10:29:20 來源:中國房地產網
??1月22日,江西省住建局發布關于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重點整治和全面排查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按照《江西省關于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實施方案》工作要求,全省各地真抓實干,攻堅克難,基本完成第一階段用作經營性自建房的排查工作。
??為持續抓好全面排查和重點整治,現就有關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重點排查。各縣(市、區)要對農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統中填報的用作經營性自建房信息臺賬原則上按5%的比例抽查復核,核查填報信息是否有誤、房屋安全判定是否遺漏、錯評等問題。對存疑有問題的要及時向鄉鎮反饋,并實地復核。各鄉鎮干部原則上按10%的比例抽查復核。各成員單位要結合部門職能嚴把信息審核關。堅決防止“數字排查”和“文字整治”。
??二、做好安全鑒定。一是精準安全鑒定。對排查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各縣(市、區)及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房屋安全性評估或鑒定。二是建立及時告知制度。對經排查鑒定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及時發出房屋安全整治告知單告知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確保安全第一。三是及時完善填報信息。對經復核鑒定與系統信息填報內容不一致的,及時修改完善信息填報內容。
??三、開展重點整治。各縣(市、區)根據農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統的分類原則,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制定重點整治方案,分類施策做好整改。各級行業部門根據職能,掌握職能范圍內的重點整治臺賬。市、縣(區)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跟蹤督促、技術指導、逐戶驗收,確保整治一戶、驗收一戶、銷號一戶。力爭2021年6月底前完成重點整治。
??四、開展全面排查。利用好農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統和《江西省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判定表》做好農村房屋全面排查。原則上2021年4月30日前基本完成面上排查錄入;2021年5月1日-6月底前,開展回頭看進行查漏補缺,切實做到一戶不落地完成全面排查工作。
??五、落實主體責任。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對經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由產權人(使用人)采取自主或者聘請專業人員、機構等方式進行整治。對排查中發現的違法新建、改建、擴建行為,非法宗教集聚點和未經批準的幼托、培訓教育、養老機構等非法經營場所,要立即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整治完成前房屋一律不得用于生產經營、人員聚集性、居住等活動。
??六、加強安全監管。要統籌好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人員的安全防范。要建立常態化農房安全巡查監管機制,重點抓好農房風險防范,及時排除各類房屋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七、加強政策宣傳。各級政府做好政策宣傳,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和農戶主體責任,加強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增強農民房屋安全意識,提高農民支持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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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住房價格288指數
(2023-02)1571.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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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1%
日期 | 指數 | 環比 | 同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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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 | 1569.9 | -0.97% | -0.14% |
2022.12 | 1572.1 | -0.92% | -0.11% |
2022.11 | 1573.9 | -0.12% | -1.08% |
2022.10 | 1575.8 | -0.20% | -1.01% |
2022.09 | 1579.0 | -0.02% | -0.87% |
2022.08 | 1579.3 | -0.04% | -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