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或非居住存量房屋,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配套用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只要符合規定,都可以用來作為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8月15日,海口市住建局發布公告,從即日起至9月30日向社會公開征集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
??海口本次向社會各界公開征集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旨在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問題。
??最近,中國房地產報也報道了海口丁村等多個正在推進的城市更新項目,城中村拆遷將對海口房屋租售市場釋放一定量的剛性住房需求。這一部分人的住房需求應引起有關方面的重視。
??記者了解到,海口市此次征集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包括存量房和存量地塊,即以下5種情形——
??1.居住存量房屋。包括城區、產業園區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規模的存量居住房屋房源,以及政府、國有企事業單位閑置的公租房、直管公房、周轉用房、職工宿舍和棚戶區改造、城市更新安置剩余閑置住房等。
??2.非居住存量房屋。包括城鎮、產業園區已建成并具有一定規模且閑置、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酒店)、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工業用地或者物流用地上的廠房、倉儲等非居住房屋應當在保障產業發展需求,滿足環保安全要求的前提下進行改建。
??3.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滿足安全要求、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允許用于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并變更土地用途,不補繳土地價款,原劃撥的土地可繼續保留劃撥方式。
??4.產業園區配套用地。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相應提高,提高部分可用于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
??5.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在尊重農民集體意愿的基礎上,支持利用城區、靠近產業園區或交通便利區域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公告要求,上述閑置存量房屋應為企事業單位依法取得土地且建設手續齊全的合法建筑,不存在查封登記、異議登記等限制轉移登記的情形;應滿足結構、消防及環保安全要求,未納入政府土地征收或儲備計劃。
??存量土地應權屬清晰合法,宗地及地上附著物無查封、抵押、拆遷安置等情況。權屬企業提供的材料應包含土地權屬證明材料及基本情況(含地塊坐落位置、控規用途、登記用途、規劃指標、地上附屬物現狀等內容)、項目概念方案等。
??公告還表示,保障性租賃住房由政府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引導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堅持“誰投資、誰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企事業單位、園區企業、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等主體均可以參與發展。符合發展要求的項目將列入海口市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儲備計劃,經認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建設、運營可享受相應的稅費優惠、低息貸款、民用水電氣價格等土地、財稅、金融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