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11 11:43:14來源:遼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遼建處罰〔2022〕4號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被處罰當事人名稱:遼源星河萬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遼源市龍山區寶豐路48號(真雨實業東側) 郵政編碼:136200
??法定代表人:徐春平 職務: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13904370777
??二、違法事實及證據
??經查,遼源星河萬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存在下列違法行為:
??1.星河萬源·幸福園1-35# 樓未經消防設計審查,擅自施工;
??2.星河萬源·幸福園2-3#、2-3a# 、2-7#、2-8#、2-9#、2-10#樓未經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
??3.星河萬源·幸福園2-4#、2-41#、2-42#、2-44#既未經消防設計審查就擅自施工,又未經消防驗收就擅自投入使用。
??此事實有檢查時的現場照片、現場錄像為證,現場檢查記錄、詢問筆錄經你單位簽字確認。
??三、對當事人陳述、申辯及聽證的認定及行使自由裁量權的理由
??當事人逾期未行使陳述、申辯及聽證權利。
??由于該案不具有減輕、從輕、從重處罰情形,我機關予以一般處罰。
??四、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星河萬源·幸福園1-35#、2-4#、2-41#、2-42#、2-44# 樓未經消防設計審查,擅自施工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二條“特殊建設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不得施工”,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審查的建設工程,未經依法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違法行為;星河萬源·幸福園2-3#、2-3a# 、2-4#、2-7#、2-8#、2-9#、2-10#、2-41#、2-42# 、2-44# 樓未經消防驗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三條“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應當申請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竣工,建設單位應當向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消防驗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后應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進行抽查。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 “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消防救援機構按照各自職權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產停業,并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本機關擬對遼源星河萬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遼源星河萬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星河萬源·幸福園1-35# 樓的施工。
??2.責令遼源星河萬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立即停止對星河萬源·幸福園2-3#、2-3a# 、2-4#、2-7#、2-8#、2-9#、2-10#、2-41#、2-42# 、2-44# 樓十棟樓的使用。
??3.罰款人民幣貳拾壹萬元整(¥210,000.00元)。
??五、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方式和期限
??對以上罰款,請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
??賬戶名稱:待報解行政罰款收入
??賬號0803220111200530081(開戶行:工行東風支行)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
??處罰款最多不超過罰款本數。
??六、權利救濟途徑告知
??如果不服本決定,可自收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遼源市人民政府或吉林省住建廳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依法向龍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在行政復議、行政訴訟過程中本機關或復議機關或人民法院決定、裁定停止執行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遼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