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2 16:33:14來源: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各市州房(地)產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建設局)、規劃局:
??為進一步落實《湖南省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湘建房〔2011〕196號),加強我省房地產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建立規范有序的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就全省房地產市場提示信用信息和警示信用信息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全省房地產市場提示、警示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錄入工作。我省房地產市場提示信用信息和警示信用信息是房地產企業及執業人員信用信息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系到房地產企業及執業人員市場信用的評價。全省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及建設、規劃等相關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按照《湖南省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積極開展有關工作。
??(一)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包括對房地產市場負有監管職責的其他部門,下同)及其委托的監督執法管理機構負責其職責范圍內提示、警示信用信息的征集、匯總、認定、上報工作。對日常督查及群眾舉報、投訴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須進行調查核實。提示、警示信用信息有關的證據資料要及時整理、歸檔、保存,并錄入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系統。
??(二)房地產市場提示、警示信用信息采取縣市區報市州、市州報省,逐級匯總上報方式。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將轄區內認定的(含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及相關部門反饋且已查實的)提示、警示信用信息記錄匯總形成《湖南省房地產市場提示、警示信用信息記錄統計表》,逐級上報省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公室,其中市州上報時間為每季度末25日前(2014年首次上報截止時間為6月25日)。
??二、開展房地產市場提示、警示信息公示工作。省廳從2014年第二季度開始對各市州上報數據進行匯總審核,于季后10日前統一公示。各市州也可結合本地實際按照有關要求對社會公示有關信息。年內累計提示、警示信用信息記錄,按以下要求予以處理:
??(一)凡年度內發生3起提示信用信息,或1起警示信用信息的,或信用等級為D級的本省房地產企業,列入“湖南省房地產市場重點監管單位名錄”:
??凡年度內發生2起提示信用信息,或1起警示信用信息的,或信用等級為D級的外省入湘房地產企業,列入下年度發布的“湖南省房地產市場不受歡迎單位名錄”。
??凡年度內發生2起提示信用信息,或1起警示信用信息的,或信用等級C級的本省和外省房地產行業執業人員,列入下年度發布的“房地產市場信譽不良執業人員名錄”。
??以上名錄,省廳將按有關規定上報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
??(二)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應對上述所列企業及執業人員,作如下處理:
??1.列入日常重點監控和監督檢查對象;
??2.對企業及其法人代表,撤銷相關榮譽稱號,禁止參與評優評先;
??3.將其違法違規事實書面通報同級國土資源、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單位);
??4.對企業,建議有關單位及消費者一年內慎重與其發生業
??務關系;對個人,建議有關單位慎重聘用。
??三、對房地產企業及執業人員信用信息的管理是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的重要手段,相關部門應在行政許可、市場準入、招標投標、資質管理、注冊執業、表彰評優等工作中,將企業及有關人員的當年信用情況作為參考依據,并依法對失信行為進行懲處。
??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對本級認定上報的提示、警示信用信息記錄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上級房地產主管部門有權對下級房地產主管部門上報的信用信息記錄進行核查。記錄公示后出現爭議,由認定上報該記錄的房地產主管部門重新調查核實并提出詳細報告,經省廳再次核查確認后予以維持或更正。房地產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監督執法管理機構認定上報的信用信息記錄出現失實或失誤的,應作出書面檢討,并在全省通報批評。
??各級房地產主管部門紀檢監察機構要加強對不良行為記錄認定上報工作的監察,對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隱瞞不報或營私舞弊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依法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施行過程中有關問題,請及時與我廳房地產監管處聯系。
??聯系人:趙靖
??聯系(傳真)電話:0731—82290719 13707485291
??E-mail:hnsfdcxyxx@163.com
??附件:湖南省房地產市場不良行為記錄統計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4年1月13日
附件
??湖南省房地產市場不良行為記錄統計表
??(企業)
??填報單位(公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填報人: 負責人:
??湖南省房地產市場不良行為記錄統計表
??(個人)
??填報單位(公章):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填報人: 負責人: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室 2014年4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