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1 18:09:21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建委(開發辦)、房地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
根據建設部《關于建立房地產企業及執(從)業人員信用檔案系統的通知》(建住房函[2002]192號)的規定,現將《房地產企業及執(從)業人員信用檔案系統數據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數據標準”)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數據標準”是實現全國房地產信用檔案系統數據傳輸的前提和基礎。為保障全國房地產信用檔案系統實現互聯互通,請將“數據標準”下發至所屬設區城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并督促各設區城市按照“數據標準”開發軟件,建立信用檔案系統數據庫,盡快實現各地信用檔案系統與中國住宅與房地產信息網的聯通。
二、要充分認識到信用檔案系統建設的緊迫性和重要性。請各地按照我部要求,于2002年11月底前將本地區《房地產信用檔案系統建設具體實施計劃》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報我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
三、為實現全國房地產企業和執(從)業人員信用信息共享,同時避免重復投資、多頭開發,我部委托部信息中心組織開發了一套集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信用檔案管理、統計報表管理于一體的房地產管理軟件,供各地管理部門選用。
四、各地在使用“數據標準”、制定信用檔案具體實施計劃及信用檔案系統建設過程中,如遇有技術問題,請及時與我部信息中心聯系(聯系人:宋秀明 電話:010-68394215 電子信箱:sxm@mail.cin.gov.cn">sxm@mail.cin.gov.cn,郭新安 電話:010-68393575 電子信箱:gxa@mail.cin.gov.cn">gxa@mail.cin.gov.cn);其他問題,可與我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聯系(聯系人:朱文奇 電話:010-68394054 電子信箱:zhuwq@mail.cin.gov.cn">zhuwq@mail.cin.gov.cn)。
附件:房地產企業及執(從)業人員信用檔案系統數據標準(試行)(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辦公廳
二○○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