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8 13:58:25
寧廣審指字(2012)001號
各媒體、各廣告經營者:
2011年1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文。要求合理引導住房需 求,原則上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一套住房;對擁有2套及以上 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在本行 政區域內向其售房。同時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2011年2 月19日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寧政發【2011】17號文),在本市市區嚴格執行國務院有關房地產調 控政策。
隨著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進一步貫徹落實,部分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在代理、設計、制作、發布的房地產廣告中出現了與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相違背的 諸如“不限購”、“不限貸”的表述。對此,根據《廣告法》、《江蘇省廣告條例》、《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和房地產調控政策的規定,南京市工商局發布如 下廣告審查指導意見:
一、在本市市區的房地產項目,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在代理設計制作發布相關房地產廣告時嚴禁出現諸如“不限購”、“不限貸”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表述。
二、房地產廣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預售廣告應當表明預售許可批準機關以及文號;
(二)明示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位置的,應當以從該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地)的現有交通干道的實際距離表示,不得以所需時間來表示距離;
(三)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醫療、體育以及電力、環境衛生等公共設施尚處于規劃中的,應當注明;
(四)涉及建筑物本身和環境綠化的尺寸、品質的,應當與實際相一致,尚未建成的,應當與規劃設計相一致;
(五)使用建筑設計模型照片或者效果圖的,應當注明;
(六)不得利用其他項目的形象、環境作為本項目的效果;
(七)不得出現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的內容;
(八)法律、法規的其他規定。
三、工商部門對代理設計制作發布違法房地產廣告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和廣告主將依法嚴肅處理。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