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2 11:43:53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增強發展韌性穩住經濟增長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成府發〔2022〕13號
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現將《增強發展韌性穩住經濟增長若干政策措施》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增強發展韌性穩住經濟增長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穩住經濟大盤系列決策部署,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力以赴穩增長、穩市場主體、保就業,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立足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減輕市場主體經營負擔
??(一)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等稅費政策。按照國家部署將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納入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一次性全額退還存量留抵稅額政策范圍。抓緊辦理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制造業等行業企業留抵退稅并加大幫扶力度,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按月退還增量留抵稅額,確保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存量留抵稅額。落實國家制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等政策,落實擴大“六稅兩費”減免政策適用主體范圍,落實國家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和支持綠色發展稅費優惠政策。加強退稅風險防范,依法懲治偷稅、騙稅等行為。[牽頭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二)加快地方財政支出執行進度。加快預算執行進度,上級預算資金一經下達,立即分解并及時撥付。加大盤活存量資金力度,加力實施財政資金“三項清理”和績效監控,提升資金周轉使用效率,統籌使用收回資金,優先用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領域。結合留抵退稅、項目建設等需要做好資金調度、加強庫款保障。[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三)加大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爭取和使用力度。搶抓國家地方政府專項債項目申報窗口期,繼續加大包括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等領域項目策劃和爭取力度。加快專項債券支出進度,力爭在2022年8月底前基本使用到位。建立債券組合融資落實機制,實行年度專項債券組合融資清單管理,引導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專項債券項目建設主體提供配套融資支持,做好信貸資金和專項債資金的有效銜接。[牽頭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四)加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支持。加大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會展、農業等行業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提供融資擔保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及時履行代償義務,推動金融機構盡快放貸,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推動市級再擔保公司和國有融資擔保機構積極爭取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股權投入,全面提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與地方法人銀行機構開展“總對總”批量擔保業務,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優化反擔保方式,簡化擔保手續,提升服務效能。深入落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進一步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融資擔保費率,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牽頭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經信局、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五)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全面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政策,鼓勵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參加采購活動或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工程門檻,將預留采購份額由30%以上2022年階段性提高至40%以上。對于經主管預算單位統籌后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采購項目,以及預留份額項目中的非預留部分采購包,對符合規定的小微企業報價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推動“蓉采貸”政策與“蓉易貸”普惠信貸工程銜接,將符合條件的“蓉采貸”貸款納入“蓉易貸”風險補償范圍,進一步支持政府采購中標(成交)中小微企業開展合同信用融資。[牽頭單位: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人行成都分行營管部,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
??(六)落實社保緩繳政策擴圍延期。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將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緩繳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政策延至2022年底,并擴圍至其他特困行業。緩繳擴圍行業所屬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基本養老、失業、工傷3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