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30 09:38:43來源:明溪縣人民政府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
??《明溪縣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修訂)》已經縣政府第十六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明溪縣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6日
明溪縣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
(修訂)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國穩住經濟大盤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更好滿足群眾合理住房需求,要以保交樓、保民生、保穩定為首要目標,以法治化市場化為原則,防范化解市場風險,切實維護購房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結合我縣實際,對《明溪縣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措施》(明政文〔2022〕34號)進行修訂,修訂后具體措施如下:
??一、居民住房消費補貼措施及標準
??(一)適用范圍及時間
??自本文件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24:00止,在我縣城市規劃區內房地產開發項目(辦理預售的時間在2022年11月30日以前且未竣工驗收的樓盤)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購買商品房住房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不含144平方米)。
??(二)補貼總額度
??本文件實施期內購房消費補貼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若此次消費補貼總額度提前發放完畢,將提前截止申報補貼,期間若停止發放,縣政府將提前五個工作日通告。
??(三)補貼標準
??1.凡在我縣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所購商品住房面積予以每平方米150元的補貼,每套最高補貼不超過2萬元。
??2.購房人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另行享受補貼政策,具體為:
??①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碩士及以上學歷補貼2萬元/套、本科學歷補貼1萬元/套;
??②中級及以上職稱:高級職稱補貼2萬元/套、中級職稱補貼1萬元/套;
??③本縣農村人口或非本縣戶籍人口,補貼1萬元/套。
??以上另行享受補貼政策只可享受其中一條,就高不重復;一套商品住房備案人有多人時,且有多人符合享受補貼政策條件的,一套商品住房只補貼一人,就高不重復。
??(四)發放流程
??本措施補貼申報時間截至2023年8月20日。購房人在購買的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后,向縣住建局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由縣住建局核實購房人信息后,按照補貼標準核定購房補貼金額,縣財政局審核匯總后報縣政府審批,縣政府審批同意后將購房補貼資金撥付縣住建局,由縣住建局負責發放給購房人。凡購房人在享受補貼政策后提出退房的,購房人應先行退回已享受的購房補貼,經住建局核實后方可解除商品住房備案合同,退回資金全額退還縣財政。
??二、鼓勵在縣城購房,提供就學、落戶保障
??在我縣城市規劃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憑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網簽備案證明、首付款發票,可先行辦理落戶及子女入學報名。
??三、引導房地產企業開展促銷活動
??(一)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促銷活動,對在明就業滿1年的務工人員購房,提供部分不低于備案價格85%的優惠房源。
??(二)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法律政策框架內開展住房團購優惠、以老帶新等促銷活動。
??四、其他相關規定
??(一)個人提供虛假證明違規享受居民消費補貼或以先購房享受補貼而后退房的方式惡意套取補貼資金的,經查實后,除追回縣政府補貼資金外,將依法依規追究其相應責任。
??(二)開發企業或股東個人以商品住房產權抵償個人債務不發生現金購置新建商品住房的,不享受本措施的補貼政策。
??(三)購房時間以網簽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時間為準,在本政策起止時間內解除合同登記備案并重新辦理登記備案的房屋不享受本文件補貼政策。
??(四)自發文之日起,已通過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不享受本文件補貼政策。
??(五)本文“中級及以上職稱”是指由人社部門頒發的中、高級職稱證書;本縣農村人口認定工作由購房人所在鄉鎮負責。
??(六)本措施中的補貼政策與《明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明溪縣春節期間招工用工激勵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明政辦〔2022〕6號)只可享受一項,不可重復享受。
??(七)各鄉(鎮)要加強宣傳,積極引導鼓勵轄區內人口進城購房,促進城區購房消費,增強城區集聚效應,提升城區發展潛力和競爭力。
??(八)本文件相關規定由縣住建局負責解釋,本縣以往有關政策文件與本文件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為準;如遇上級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執行。
??附件:住房消費補貼申請需提供的材料和發放流程
??附件
??住房消費補貼申請需提供的材料和發放流程
??購房人在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后,需向縣住建局提供以下申請材料:
??一、《明溪縣購房補貼申請審批表》;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信息表》(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三、購房人身份證、戶口本、銀行卡(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四、學歷證明、職稱證明(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
??五、其他相關材料(以另行通知為準)。
??發放流程:縣住建局核實購房人信息后,按照標準核定補貼金額。縣財政局審核匯總后報縣政府審批,縣政府審批同意后將購房補貼資金撥付縣住建局,由縣住建局負責發放給購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