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1 16:24:06來源:成都市住建局
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現將進一步優化完善房地產政策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有關措施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中心城區(青白江區、新津區除外,下同)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購房人具有擬購房所在限購區域戶籍,或戶籍不在擬購房所在限購區域但在當地連續繳納社保12個月以上。
??(二)本市戶籍居民兩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區范圍內擁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產權住房,或本市戶籍居民成年單身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區范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二、在我市近郊區(市)縣(含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下同)新購買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購房人應具有本市戶籍,或非本市戶籍但在本市就業。
??三、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現有限購套數基礎上新購買1套住房。
??四、在全市范圍內新購買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或合同備案之日起滿3年后方可轉讓。
??五、在全市范圍內個人轉讓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稅由滿5年免征調整為滿2年免征。
??六、居民自愿將自有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賃住房出租給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承諾遵守保障性租賃住房相關政策規定且5年內不上市交易,并納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服務平臺管理的,可一次性新增購買一套住房。
??七、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下調10%,雙職工家庭購買首套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80萬。
??八、鼓勵支持全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時優化房地產金融服務,適當降低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價水平,具體由四川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研究確定。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
??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領導小組辦公室(代章)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