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2 09:26:00來源:金華市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為實施科技創新首位戰略,完善區域創新體系,激發科技創新活力,提升技術創新能力,加快高水平創新型城市建設,經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見。
??一、增加研發投入。納入統計部門研發費用統計范圍的農業、工業、服務業、建筑業企業,其在稅務部門申報的上年度允許加計扣除研發費用(扣除政府補助、委托外部機構研發費用部分)達到100萬元以上的,按10%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補助。國有企事業單位當年研發投入可以在業績考核中視同利潤。在“畝均論英雄”評價中,加大研發投入權重,將研發投入視同畝均稅收;屬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畝產效益評價結果上調一檔;規上企業上年度無研發投入的,畝產效益評價結果下調一檔。
??二、開展產業關鍵技術攻關。列入市級科技計劃的主動設計項目每項最高補助500萬元,重大研發項目每項最高補助100萬元,重點研發項目每項最高補助50萬元,公益性技術應用研究項目每項最高補助20萬元。科技特派員項目每項最高補助10萬元。“揭榜掛帥”科技合作項目實際成交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按實際支付金額的15%給予補助;其中通過創新挑戰、競價(拍賣)的項目,按實際支付金額的20%給予補助,一般每項最高不超過100萬元。鼓勵實施國家、省重大科技專項,通過驗收后,按國家、省立項補助金額的50%給予獎勵。
??三、培育企業創新主體。對新認定的省創新型領軍企業,每家獎勵100萬元。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獎勵40萬元;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獎勵20萬元。國家高新技術企業首次升規的,在享受小升規政策基礎上,每家再獎勵10萬元。對完成整體搬遷落戶我市、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獎勵40萬元;其中屬省創新型領軍企業的,每家獎勵100萬元。對獲評省創新能力百強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每家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重點(農業)企業研究院,按上級要求給予配套。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研究院、省級高新技術研發中心,每家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支持科技企業購買創新創業服務,實際支付費用的50%可用創新券抵扣,每家每年不超過20萬元,逐步實現全國使用、金華兌付。
??四、打造高能級科創平臺。列入省級、市級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創建名單的,在建設期內,分別給予總額500萬元、300萬元的補助。獲批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每家給予500萬元獎勵。經評估優秀的省級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省級新型研發機構,按省獎補金額1:1給予配套。經評估優秀的市級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市財政給予每家獎勵100萬元。獲批組建省產業創新中心的,每家補助200萬元。被認定為省級雙創示范基地的,每家獎勵50萬元。被認定為省工程研究中心的,每家獎勵30萬元。啟動高水平實驗室規劃建設,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重點實驗室的,每家分別獎勵500萬元、200萬元。
??五、建設科技孵化載體。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每家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通過備案的國家級、省級眾創空間或星創天地,每家分別獎勵40萬元、20萬元。獲評國家級、省級優秀孵化器、眾創空間或星創天地的,每家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在孵企業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每認定一家獎勵孵化器(眾創空間、星創天地)20萬元。
??六、支持區域協同創新。入駐市“科創飛地”的企業,經考核合格的,給予租金補助。被認定為“長三角G60科創走廊龍頭骨干企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推動產業鏈跨區域科技對接合作活動的產業聯盟、行業協會,按活動總經費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經長三角G60聯席辦年度綜合評估,對成績達到優秀等級的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基地、產業(園區)聯盟,分別給予獎勵30萬元、15萬元;對獲得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科技創新獎的,每家給予不超過20萬元獎勵。
??七、推進招院引所。對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世界500強企業、中國百強企業及院士、高層次人才團隊等在金設立引入關鍵核心技術、配置核心研發團隊的新型研發機構給予補助。金華市區總投入1億元以下的,由區財政負責補助;總投入1億元以上的,實行“一事一議”。對新建、整體遷入的科研院所、國內外高校院所在金設立的分所(院、校),實行“一事一議”。
??八、獎勵優秀科技成果。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和科學技術進步一、二等獎的,分別獎勵300萬元、200萬元。獲得省科技大獎的,獎勵300萬元;獲得省自然科學、技術發明和科學技術進步一、二、三等獎的,分別獎勵8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獲得省國際科技合作獎的,獎勵10萬元。以上獎勵,以第一項目完成單位獲得的按全額獎勵,以第二項目完成單位獲得的減半獎勵。
??九、鼓勵科技成果交易轉化。鼓勵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在金設立常駐型實體化運作的技術轉移機構,設立首年每家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后續按年度考核結果,每家給予最高50萬元獎勵。獲批的國家和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重點科技中介機構,分別給予獎勵50萬元、20萬元。獲批的國家、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分別給予獎勵100萬元、50萬元。撮合科技成果入場交易獲得省獎勵的技術轉移組織,按省獎勵金額1:1給予配套,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十、激勵科技人員創新。改革科技人員評價體系,破除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的科技人員評價標準。充分尊重科技人才創造性,每年評選獎勵一批“科技婺商”。探索依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對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完成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可給予70%以上的權屬獎勵。取消科技人員績效支出比例限制,在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獲得的收益不納入所在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總量。科技人員所在單位,應制定給予科技人員更大自主權的相關制度,允許科技人員在研究方向選擇、經費使用等方面有更多自主權,為科技人員從事創新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十一、加快海外引智引才。對引進海外工程師的單位,經認定,給予支付年薪總額的50%、每年最高30萬元的補助,補助期限不超過3年。對建立金華市外國專家工作站的單位,給予20萬元的建站補助;經推薦入選浙江省外國專家工作站的,再獎勵10萬元。
??十二、強化科技金融。鼓勵商業銀行設立科技支行;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投貸聯動模式,開展多樣化的科技金融服務;支持金融機構開展科技投融資、推廣研發費用損失保險;發展市場化股權投資基金,引導創業投資、私募股權、并購基金等社會資本支持高成長科技企業發展;支持高成長科技企業掛牌上市。加強科技信貸支持,企業獲得科技信貸并按期正常償還貸款的,給予不高于上年末一年期貸款LPR利率50%的貼息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科技企業購買商業性研發費用損失保險的,按年度保費的50%予以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助20萬元。鼓勵國資全資或控股設立市科創投資公司。各類創投公司引進其省外、境外已投高新技術企業或項目落地我市的,給予創投公司實際投資額2%、累計不超過500萬元的獎勵。
??十三、實施知識產權強企工程。企業獲得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并按期正常償還貸款的,給予不高于上年末一年期貸款LPR利率50%的貼息補助,單個企業每種權項質押每年最高補助30萬元;非純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的,僅補助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質押獲得的貸款部分。企業購買專利保險,按年度保費的50%予以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知識產權聯盟經省級以上知識產權主管部門備案的,獎勵20萬元。企業承擔市級以上重點產業知識產權預警分析項目的,每項獎勵20萬元。
??十四、附則。以上政策所需資金,按現有財政體制由各縣(市)自行承擔,縣(市)制定的政策可以高于本意見規定的標準;金華市區由市、區財政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
??本意見自2021年2月11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金華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金政發〔2019〕13號)、《金華市區高水平研發機構招引實施辦法》(金政辦發〔2019〕20號)、《金華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補齊科技創新短板的若干意見》(金政發〔2016〕54號)同時廢止。
??金華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