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7 09:36:07來源:天津住建網/房地產市場監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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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培育和發展本市住房租賃市場,按照《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的通知》(財綜〔2019〕2號)等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結合本市實際,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財政局印發了《天津市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現將有關政策內容解讀如下:
??一、獎補政策的試點時間是什么?
??中央財政支持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試點期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獎補資金的使用范圍有哪些?
??獎補資金主要用于本市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相關支出,具體使用范圍包括:對新建、改建、盤活等方式籌集的租賃住房進行獎補;對新建、改建租賃住房過程中產生的貸款利息進行補貼;建設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相關基礎性工作。
??三、籌集租賃住房的渠道有哪些?
??籌集租賃住房的渠道主要有新建租賃住房、改建租賃住房和盤活租賃住房。
??(一)新建租賃住房獎補項目范圍為在國有建設用地上開發建設的租賃住房。
??(二)改建租賃住房獎補項目范圍為利用整棟、整幢或整層的房屋改建、改造及裝修的租賃住房。
??(三)盤活租賃住房獎補范圍為利用閑置存量住房轉化的租賃住房,包括住房租賃企業通過托管、轉租方式籌集的租賃住房,房地產經紀機構促成交易的租賃住房。
??四、獎補類型和標準是什么?
??獎補類型包括新建租賃住房獎補、改建租賃住房獎補、盤活租賃住房獎補、已投入運營租賃住房項目獎補、重點項目獎補、貸款貼息獎補、平臺接入獎補等7大類。
??(一)新建租賃住房獎補標準為建安成本、工程建設其他費、裝修裝飾費總和的30%,且最高不超過1000元/平方米。
??(二)改建租賃住房獎補標準為建安成本、工程建設其他費、裝修裝飾費總和的30%,且最高不超過600元/平方米。
??(三)盤活租賃住房獎補分為房地產經紀機構盤活房源獎補和住房租賃企業盤活房源獎補。房地產經紀機構盤活房源獎補標準為每盤活10000套獎補100萬元,不足10000套的部分,每1000套獎補8萬元。住房租賃企業盤活房源獎補標準為每盤活1000套獎補100萬元,不足1000套的部分,每100套獎補8萬元。
??(四)已投入運營租賃住房項目獎補標準為200元/平方米。
??(五)重點項目獎補標準為住房租賃合同租金的30%且最高不超過10元/月·平方米。
??(六)貸款貼息獎補標準為相應貸款當年實際發生利息的30%,且貼息利率最高不超過2個百分點。
??(七)平臺接入獎補標準為:發布完成房源核驗的租賃房源信息達到10000套但少于30000套的,獎補為50萬元;達到30000套及以上的,獎補為80萬元。
??五、申請獎補資金的程序是什么?
??新建、改建、已運營項目獎補向項目所在地的區住建委申報,盤活、重點項目、貸款貼息獎補向企業注冊地的區住建委申報,以新建、改建、已運營項目為例,獎補資金申請程序如下。
??(一)企業申請。企業向區住建委集中申報獎補資金,提交有關資料包括項目立項、土地、規劃、施工許可、竣工等材料。
??(二)區住建委初審。區住建委收到申請材料后,會同有關部門對項目進行實地踏勘,并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新建、改建租賃住房項目以住建部門委托的第三方審價機構核算的費用為基數核定獎補金額。
??(三)復核公示。區住建委會同區財政局對獎補對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可組織相關領域專家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應在區住建委或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出具審核意見。
??(四)區政府審議。區住建委將獎補對象及資金審核情況報區政府審議,區政府審議同意后,按規定將獎補資金需求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五)市級部門預撥資金。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對各區政府申報的獎補資金需求進行匯總平衡后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通過轉移支付方式向各區預撥獎補資金,并根據各區資金撥付使用情況,及時進行資金結算。
??(六)區財政撥付資金。區財政局收到市財政局預撥獎補資金后將獎補資金直接撥付到獎補對象專用賬戶。新建、改建租賃住房項目的獎補資金由區住建委、銀行、獎補對象簽訂協議聯合監管,待項目辦理竣工手續后方可提取使用獎補資金。
??六、申請獎補資金的方式是什么?
??中央財政支持住房租賃市場發展獎補資金申請全程實行網上辦理,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可在相應區住建委指導下,通過天津市住房租賃獎補資金申報系統在線申報獎補資金、查看審核進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