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4 12:13:17
??【政策匯編】
??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加強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 確保工程安全質量的通知》,要求嚴把超高層建筑審查關。對100米以上建筑應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制度,與城市規模、空間尺度相適宜,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確需建設的,要結合消防等專題論證進行建筑方案審查,并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
??北京市西城區組織開工作會,要求各機構加強房源發布管理,不得以學區房為賣點發布房源;規范業務承接管理,不接受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價格的委托;強化從業人員管理與培訓,及時組織學習,嚴格落實相關規定,不得參與炒作學區房的任何活動。西城區嚴禁炒作學區房,各機構要建立制度,采取措施,強化內部管理,及時將政策精神傳達到每一位從業人員,認真落實每一項規定。要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意識。堅決落實主體責任,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大政方針和決策部署,對于落實不到位、不全面的企業和個人,行業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理。
??江西印發《關于執行被執行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若干意見》指出,執行被執行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應遵循窮盡執行其他財產的原則。在被執行人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或者查封的財產不宜處分時,在保障被執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居住條件情況下,可以將被執行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予以凍結或者扣劃。
??深圳發布通知規范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等業務,對原繳存、提取政策進行補充和完善,明確新入職職工繳存基數的認定規則、增設其他住房消費提取業務的提取條件、設置異地購房提取業務辦理條件等。其中明確職工需在本市范圍內有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前提條件。
??西安提出房產交易管理中心以住宅小區為單位,充分參考二手住房網簽成交價格、評估價格等因素,經調查分析,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在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平臺發布。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銷售服務人員不得以“學區房”“學位房”等名義炒作房價,不得誘導小區業主參與哄抬房價。涉及二手房交易各環節的有關機構要將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作為參考依據,引導二手住房理性交易,穩定市場預期。
??廈門發布《存量非住宅類房屋臨時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規定,商業、辦公、工業、倉儲、科研教育等非住宅類存量房屋,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土地使用年限,不補繳土地價款。
桐鄉市發布通知提出,房地產開發企業未取得商品住房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的,不得向購房人收取任何費用;同時,商品住房銷售嚴格實行購房實名制,認購后不得擅自變更購房人。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委托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為購房人違規轉讓期房提供便利或經紀服務。
東莞發布《關于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銷售價格申報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對下一年度首次銷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的申報價格,參照同區域、同地段當前同類型項目的申報價格及網簽價格,結合房價調控目標審核確定。在用成本法測算住宅銷售價格時,不再將土地出讓文件中約定需無償配建并移交政府的房屋、設施,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建設用地出讓條件等要求配建的配套設施及社區公共服務用房的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分攤計入房價。出讓的商住用地,商業比例將不作為核定住宅申報價格的考慮因素。土地摘牌后,因屬地鎮街(園區)相關部門新提出的要求(如提高配建、配套設施的建筑裝修標準等)而導致增加的費用,原則上不予計入房價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