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8 16:35:57
??【政策匯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筑風貌管理的通知》。針對超大體量公共建筑,指出各地要把市級體育場館、展覽館、博物館、大劇院等超大體量公共建筑作為城市重大建筑項目進行管理,嚴禁建筑抄襲、模仿、山寨行為。針對超高層地標建筑,嚴格限制各地盲目規劃建設超高層“摩天樓”,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嚴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各地新建100米以上建筑應充分論證、集中布局,嚴格執行超限高層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審批制度,與城市規模、空間尺度相適宜,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中小城市要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縣城住宅要以多層為主。
??北京發布《關于優化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許可辦理事項的通知》提出,預售許可截止日期調整為預售方案中確定的房屋交付日期,且應與預售合同中約定的房屋交付日期一致;期限延長申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向項目所在區房屋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延期期限不得超過《延期交房協議》中約定的商品房交付日期;2020年4月24日前,已辦理過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一個施工許可證批準范圍內仍有未辦理預售的住房、倉儲、車位等,滿足預售條件的,可以再辦理一次預售許可,但申報價格不得超過前期同品質產品價格。
??海南決定在海口市、三亞市、儋州市、五指山市、定安縣、陵水黎族自治縣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面向符合條件的本市縣居民家庭和引進人才供應。安居型商品住房的銷售均價,原則上按本市縣城鎮居民家庭房價收入比不超過10倍確定,或不超過本市縣上年度商品住房銷售均價的60%,具體由試點市縣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項目選址在城區內交通便捷、生活便利和配套設施完善的區域,并綜合考慮“職住結合”等因素。安居型商品住房在一定年限內(即不符合上市交易條件時)實行封閉式流轉制度,每個家庭只能購買1次且只能購買1套。
浙江發布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取消父母投靠落戶年齡限制,與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戶(杭州市城區除外);放開直系親屬、配偶或配偶父母間投靠落戶限制;允許在直系親屬所有的房屋產權內落戶;支持孵化器、眾創空間、特色小鎮等設立集體戶,取消集體宿舍的條件限制,允許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設立集體戶,推行設立社區(村)公共集體戶;省內戶口遷移不再使用遷移證件等。
??濟南市出臺《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全面放開落戶限制、全面實施大學生留濟創業就業工程、全面保障落戶權益等內容。對有在濟南從業、居住意愿的外地人員,全面取消在城區、鎮區落戶遷入條件限制。凡新落戶居民,按相關政策均可平等享受住房租賃補貼、醫療保險待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養老救助等合法權益,確保應該享有的待遇不受影響。
武漢發布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商品房交付有關工作的意見指出:受疫情影響不能如期交付的商品房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合理順延交付時間;因疫情影響導致商品房購房人失去收入來源或收入減少造成還貸困難的,可合理適當延后還款期限,延后期限原則上最長不超過3個月;鼓勵金融機構適當為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購房人減免個人住房貸款利息,減輕其還款資金壓力;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以及落戶或戶口遷移手續的,購房人可憑商品房買賣合同向房屋所在區申請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由區教育部門先行統籌安排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