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5 14:31:21
【政策匯編】
??青海省發文決定,自2018年8月至12月底,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專項行動,重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和房地產“黑中介”,治理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和虛假房地產廣告,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健全房地產市場監管機制,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長春下發《關于取消棚改項目貨幣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的通知》強調,為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穩定商品房銷售價格,鼓勵被征收人選擇房屋安置,新啟動實施的棚改項目取消貨幣化安置購房獎勵政策,鼓勵有條件的棚改項目新建一定數量的回遷安置住房。
??東莞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商品房預售款收存管理的通知》,要求新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預售商品房項目,首期款應全部存入已入網銀行開立的監管賬戶;自2019年4月1日起,所有在售且未解除預售款監管的預售商品房項目,新進賬的首期款應全部存入已入網銀行開立的監管賬戶。
??南昌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區新建全裝修住宅銷售管理的通知》明確將實行裝修價格限高、裝修價格評估、明碼標價、裝修樣板房和全裝修信息公示確認制度。對不接受裝修價格限高的企業,南昌市行政審批局不核發預售許可證,南昌市房管局暫停其網上簽約。
??呼和浩特市發布《我市將多措并舉調控房價穩定房地產市場》指出,要全面停止房地產去庫存調控措施。要加大房地產供應量,保證全年土地供應量達到5000畝,其中普通商品住房供地比例不低于70%;同時,繼續落實商品住房開發項目配建3%的公共租賃住房任務;穩步推進棚戶區改造項目回遷安置,回遷安置比例控制在70%左右;加快實施公租房租售并舉政策。
??海口發布《關于加強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的通知》要求,具備預售(現售)條件及有未售房源的商品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在2018年9月28日前主動核實成本,調整價格,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重新申請價格備案;8月26日起,商品房銷售價格經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備案后,6個月內不得擅自調高備案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