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2 14:08:38
【政策匯編及業內解讀】
??4月7日,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關于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強化住宅用地供應“五類”調控目標管理,保證住宅用地供應平穩有序,堅決防止出現區域性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等情況,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
??4月5日,河北霸州市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實施意見》顯示,外地居民購房需在購房前2年內在霸州市累計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保,限購1套住房且購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本地居民購買第一套房商貸,首付不低于30%。
??4月5日,保定市滿城區發布《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稱,暫停向擁有滿城區(含保定市主城區)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擁有1套住房或有商業性、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在滿城區再次購買普通住房的,申請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4月5日,河北省任丘市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指出,加強白洋淀區域穩控,沿白洋淀區域(包括鄚州、茍各莊、七間房三個鄉鎮)內所有商品住宅項目(包括洋房、別墅建設),發改局要暫停辦理立項核準手續,國土局要暫停辦理用地手續,規劃局要暫停辦理規劃許可手續,住建局要暫停辦理施工許可和預售手續。
??湖北省近日印發《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提出,在住房租賃需求量大的區域,將新建商品房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租賃住房作為土地出讓條件。有條件的城市可以利用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新建、改建、收購租賃住房,定向租賃給中低收入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允許將現有住房按照國家和地方的住宅設計規范改造后出租。允許將賓館、酒店、寫字樓等商業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但經改建的租賃住房不得分割產權出售。對依法登記備案的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和個人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向住房租賃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等。
??4月7日,福州國土資源局發布公告稱,土地受讓人在開工一年內具備預售條件并取得預售證的,需一次性全部公開對外銷售。若違反該規定,每延期一日,土地受讓人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0.3‰的違約金。
??4月8日,珠海市發布通知稱,即日起,全市范圍內的所有戶型住房(含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房),全部納入限購范圍。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在珠海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暫停在全市范圍內向其銷售住房。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后,須滿3年之后方可以再次購買住房;接受贈與的,必須符合本市的現行限購政策。
??4月8日,常州市發布公告就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提出,辦理第二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包括公轉商補息貸款)的,首付比例從30%提高至50%。要求新購買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的,取得產權證后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在2017年市區供地計劃的基礎上再新增供應經營性開發用地1000畝。
??惠州市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表示,為嚴防投機炒作,自2017年4月9日起,新購買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方可轉讓。強化價格監制管理,申報價格監制的樓盤不得以虛假裝修、虛高裝修等變相提高房價,否則將暫停項目的網簽,責令停業整頓。
??泉州對公積金政策做出調整: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夫妻雙方均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80萬元調整到60萬元,單方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仍為40萬元。
??南昌市近日下發《關于整頓規范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服務行為的通知》表示,房地產企業如有在房源信息里包含“學區房、團購房”等訊息,通過捏造或者散布漲價信息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等等23項不當行為將受到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