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8 12:22:13來源:中房研協
??【四、政策匯編及業內解讀】
??5月30日,沈陽市政府辦公廳印發《沈陽市促進當前經濟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措施》,內容涵括了經濟運行、財稅征收、用地保障、產業發展、房地產去庫存等15個方面的措施。指出今年沈陽市力爭實現商品房銷售面積增長10%,庫存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區間。對于符合規定的房地產項目,可按流程調整商業比例和戶型結構。在市政府舉辦的房交會期間,對于購買參展樓盤的給予購房補貼。
??6月2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加強資源環境生態紅線管控的指導意見》,提到依據糧食和生態安全、主體功能定位、開發強度、城鄉人口規模、人均建設用地標準等因素,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嚴格實施永久保護,對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規模實行總量控制,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確保耕地數量不下降、質量不降低。用地供需矛盾特別突出地區,要嚴格設定城鄉建設用地總量控制目標。
??6月3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提出包括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支持和規范個人出租住房、完善住房租賃支持政策、鼓勵新建租賃住房、允許改建房屋用于租賃、給予稅收優惠、提供金融支持、完善供地方式等意見。
??業內解讀:易居研究院嚴躍進表示,目前租賃市場中,規范化的經營還不夠,依然是作為一種過渡性的住房模式,《意見》的出臺將有利于我國租賃市場的培育。但在目前租售價格差嚴重倒掛的背景下,部分租房價格百年才夠買房,因此,打造租賃企業盈利模式是未來的重點。
??有觀點指出,未來的租賃市場應該形成一種以政府提供廉租房、公租房和政府監控市場民宅租賃為主。居住消費不僅僅以買賣為主,大量的年輕人及低收入者將會以租住為主。租賃市場作為一個沒有投機的市場完全反映了真實的需求與供給在市場條件下博弈的結果,畢竟沒有租房者會囤積房源。而在調控政策相繼出臺后,未來租賃市場將更多的發揮調節買賣市場價格與供應的作用,形成新商品房,二手房與租賃三者的良性協調發展。
??6月5日,銀監會和國土資源部聯合印發《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對適用地區明確允許開展抵押貸款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僅限于國家確定的15個入市改革試點縣(市、區)地區。對適用地類,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是指存量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中,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確定為工礦倉儲、商服等經營性用途的土地,規定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入股)方式入市的和具備入市條件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與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試點時限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