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與東方資產合作,是出于對央企資質的信任。”
??豈料,正是這種信任,讓碩虎投資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碩虎投資),在與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資產)的不良資產轉讓中遭遇空資產包,將其拖入涉及金額高達 7.8 億元的黑洞。此前, 該公司在江蘇、云南和東北多個區域有過多起成功投資案例。
??中房報記者深入調查發現,圍繞江蘇淮安淮安紫宸華府項目不良資產處置現空資產包背后,東方資產與失信人員合作、盡職調查不規范、資產處置不當以及內部管理混亂等多個問題,不僅讓投資者利益受損,而且對市場秩序和東方資產自身形象造成負面影響。
??對于相關爭議問題,東方資產未對中房報記者的采訪請求作出回應。
??誤入投資陷阱
??碩虎斥資3.98億元接盤淮安紫宸華府項目(原項目名:富仕佳苑),加上后期財務投入,總金額高達7.8億元,卻遭遇“空資產包”。
??公開信息顯示,紫宸華府原名富仕佳苑,原開發商淮安圣全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圣全置業)成立于2011年。該項目從2013年開始開發,東方資產投資2.34億元,成為圣全置業的債權人。2016年,圣全置業資金鏈斷裂,富仕佳苑爛尾,東方資產遂起訴至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院判決后,東方資產獲得了紫宸華府項目資產控制權。
??2016年12月,劉強(化名)在辭任江西建工上海分公司負責人的情況下,依舊以負責人的名義與東方資產簽訂了債權轉讓《框架協議》。
??據《框架協議》顯示,共有七家企業參與了此次債權轉讓,分別是深圳前海東方創業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甲方一,下稱前海金控)、深圳東方創業投資有限公司(甲方二,下稱東方創投)、深圳前海東方瑞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甲方關聯方,下稱東方瑞宸)、江西建工上海分公司(乙方)、上海磨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乙方關聯方一,以下簡稱上海磨源)、江西省金屬材料有限責任公司(乙方關聯方二,以下簡稱江西金材)、嘉興瑞如投資合伙企業(債權受讓人,以下簡稱嘉興瑞如投資)。
??《框架協議》約定,甲方希望通過掛牌的方式將標的債權轉讓,并由嘉興瑞如投資參與摘牌以取得標的債權及債權項下的所有擔保權利。
??債權受讓方嘉興瑞如投資提出由前海金控和江西金材分別出資6億元和6千萬元,并摘牌取得包括淮安富仕佳苑在內的三個不良資產項目,底層資產由江西建工上海分公司或其指定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
??據資料顯示,劉強曾擔任江西省建工集團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江西建工上海公司)負責人。2016年辭職下海經商,為上海磨源、江西金材、上海新玖城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新玖城)等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2017 年 3 月 16 日,嘉興瑞如投資成立淮安秀錦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秀錦置業)意在盤活富士佳苑項目,項目更名為君悅瀾灣。
??2018年12月,前海金控、珠海東方藏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藏山)與上海磨源、江西金材簽訂新的《嘉興瑞如合伙協議》(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合伙協議),約定嘉興瑞如投資90%的合伙份額屬于東方資產下屬的前海金控、東方藏山,另外10%的合伙份額由劉強實際控制的上海磨源、江西金材持有。
??《合伙協議》約定,東方藏山作為執行事務合伙人,負責一系列事務,東方資產享有印章管理、重大事項審批及財務監督權。
??2021年9月,碩虎投資出資3.98 億元,以拍賣的方式從東方資產手中獲得了嘉興瑞如基金91%的資產包,成為秀錦置業項目的新主人,并將君悅瀾灣項目更名為紫宸華府。
??在實際進駐項目后,碩虎投資發現這個不良資產項目存在著諸多掩藏的問題。
??淮安秀錦置業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師王霞向記者透露,2016年末,劉強在已辭任江西建工上海分公司負責人的情況下,仍以該身份與東方資產下屬企業等簽訂協議,后偽造秀錦置業印章等私設賬戶,通過與寶玨投資的虛假股權交易及擔保、冒用秀錦置業名義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偽造銀行回單借款挪用等行為“掏空”秀錦置業。
??據王霞律師提供的材料顯示,劉強在其控制公司僅間接持有秀錦置少量股權,未經東方資產批準,且未履行對秀錦置業告知義務情況下,涉嫌偽造秀錦置業的公司印章、法人章及合同專用章,私設銀行賬戶對資產進行了處置。
??2017 年 9 月,劉強與上海寶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玨投資)簽訂《投資協議書》,出售秀錦置業20%股權。寶玨投資將3000 萬元股權轉讓款至劉強指定賬戶。后因無法履約,2019 年 4 月劉強又以秀錦置業名義簽訂《補充協議》,對轉讓股權提供擔保,最終導致秀錦置業被判賠償 2800 萬元。
??王霞律師表示,2018 年至 2020 年,劉強又多次用假章冒用秀錦置業名義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獲取數千萬元,款項被轉移,相關公司及個人起訴使秀錦置業巨額財產被查封、強制執行。
??淮安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于2024年11月11日受理并偵辦。
??碩虎投資為盤活該項目已經累計投入近8億元。“我們陷入與各方的復雜債務糾紛,巨額資金難以收回的困境,這一切都源于東方資產的不規范操作和對相關問題的隱瞞。”
??“我們原本以為東方資產會有嚴格的風險把控和規范的操作流程,沒想到卻陷入了這樣一個充滿陷阱的項目中。” 碩虎投資相關負責人楊明(化名)稱,在收購東方資產的債權過程中,東方資產前期的誤導性陳述讓他們誤以為項目風險可控。
??就劉強的身份等相關問題,記者多次致電江西省建工集團紀委辦公室,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東方資產被指未嚴格履職
??據楊明追述,項目合作過程中,東方資產作為監督方,但對劉強的監督幾乎處于空白狀態,劉強實際掌控了淮安秀錦置業有限公司的項目的管理、處置、運作等事務。
??王霞律師提供的一份公安機關的問詢筆錄顯示,東方資產曾下派到秀錦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丁寧(化名,其先后于2017年3月-2021年12月12日擔任秀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回答公安機關問詢時表示,自己擔任秀錦置業法定代表人,但基本不參與項目具體事務,只是掛職。
??據公安機關問詢筆錄顯示,劉強亦承認秀錦項目的推進過程中,私刻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和法人印章,且未在工商和公安部門備案。
??楊明告訴記者,這些私刻的印章被用于簽訂眾多合同,涉及金額巨大,而東方資產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直到2019年上海寶玨公司起訴劉強,東方資產才知曉劉強曾私刻印章與上海寶玨簽訂協議。
??上海華勤基信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異律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東方資產與失信被執行人劉強合作并配資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商業合作的基本原則和風險防控要求。”
??張異律師強調,東方資產在合作過程中沒有履行基本的監管職責,未能對劉強的行為進行有效約束和監督,導致項目失控,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屬于嚴重的失職,可能面臨監管部門的處罰以及投資者的索賠。
??張異律師表示,此類事件反映出部分金融機構在業務拓展過程中,過于注重短期利益而忽視了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東方資產與失信人員合作的行為,暴露出其在合作對象篩選機制上的嚴重缺陷。金融機構應建立更為嚴格的合作方準入標準,不僅要審查企業資質,更要對企業實際控制人的信用狀況、法律風險等進行全面評估。”
??此外,東方資產在與劉強合作前,未能進行全面深入的盡職調查。劉強在2016年已成為失信被執行人且身負多起訴訟,但東方資產卻在未核實其真實身份和信用狀況的情況下與其簽訂合作協議。
??四川安企匯利破產清算服務有限公司創始人李國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作為央企,應該在內部會議上充分說明并履行審慎的注意義務。而最終與劉強進行合作的決策反映出東方資產在合作對象篩選過程中的嚴重疏忽,沒有遵循基本的商業調查規范,未對劉強聲稱的江西建工上海負責人身份進行有效核實,也未關注到他在商業領域的不良記錄,為后續項目問題的爆發埋下了巨大隱患。
??李國均告訴記者,該事件實際上是在不良資產債權處置過程中,投資人不專業,造成對不良資產法律風險認知不足而產生的一些不良后果。而東方資產在轉讓債權時,沒有對項目的問題進行充分揭示,也沒有提供有效的解決方案或風險提示。使得碩虎投資陷入了復雜的困境,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除了監管問題,2021年東方資產將債權打包賣給上海碩虎投資有限公司的過程中,也存在諸多不規范操作。
??楊明告訴記者,東方資產在債權轉讓過程中,沒有如實向碩虎投資披露項目的真實狀況,如劉強私刻公章融資、資金挪用、項目爛尾等情況。最終導致碩虎投資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接手了一個問題重重的項目。
??“東方資產稱項目已經進行了風險排雷,誤導了投資決策。”楊明表示,碩虎投資基于對東方資產的信任,在未對項目進行充分獨立調查的情況下就投入了資金,結果陷入了困境。
??據楊明透露,2019年寶玨公司起訴后,東方資產在已知項目存在偽造公章等問題的情況下,未積極處理相關事宜,僅對偽造印章進行封存,未深入調查事件背后的合同詐騙、資金挪用等問題,也未采取有效措施挽回損失或防止問題進一步惡化。
??據劉強在公安機關的問詢筆錄顯示,劉強因項目被提起訴訟后,曾向東方資產披露自己私刻印章,隨后在南京進行公證。同時承諾因私刻印章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劉強自身和江西金材承擔。但東方資產未對劉強這一行為追究任何責任。
??楊明認為,東方資產未履行提供真實準確的項目信息、協助解決項目問題等職責。
??對此,李國均表示,金融機構在資產處置時,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如實披露資產信息,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碩虎投資有權要求東方資產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賠償損失、解除合同等。
??王霞律師告訴記者,在劉強偽造印章、挪用資金等問題暴露后,他們與東方資產的紀檢監察部門進行過溝通。東方資產試圖撇清與劉強的關系,曾否認東方資產的合作對象是劉強,聲稱只與江西建工合作。
??東方資產對上述情況,未回應記者采訪。
??AMC固定收益優先受償是否涉嫌違規引爭議
??該宗不良資產違規處置案例,引發了專業人士的討論。
??根據前述《合伙協議》,東方資產享有6億元年化 8%的固定收益優先受償權。據秀錦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丁寧的問詢筆錄顯示,嘉興瑞如基金是東方資產下屬公司前海金控與劉強共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業,劉強要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支付本金和年化 8%的利息。
??對此,李國均表示,凡是以優先退出、以固定回報等方式進行的合作、合營處置不良資產,實質上都是在為非金融、沒有不良資產牌照的小企業提供通道、融資等業務,屬于偏離銀監會《關于規范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收購業務的通知》的經營行為。東方資產利用央企牌照做了收益權轉讓,涉嫌違規經營,違反了相關金融監管政策和行業規范。
??“我們討論的收益權來自于項目投資產生的直接收益。這個項目目前還是爛尾狀態,沒有項目投資回報,沒有特別大的收益。”李國均表示。
??銀保監會2022年發布的《關于引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聚焦主業、積極參與中小金融機構改革風險化解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62號文”),進一步明確了AMC的禁止業務范圍,其中包括,AMC不得要求受托方承諾提供任何形式的固定收益;不得以收購不良資產名義為企業或項目提供融資。
??長期從事不良資產案件代理的四川美地律師事務所律師周茂梅向記者表示,結合事件證據來看,“前海金控”基于案設項目的運營,與債務人企業“江西金材”及另外兩家公司成立嘉興瑞如有限合伙企業,并以共同對外開展“不良資產”業務的名義,投資運營案涉項目,其AMC業務模式,近似于“多主體配資”收購模式。
??“前海金控”作為持有經營許可手續的AMC,其業務經營范圍和方式,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根據2003年《銀行業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九條關于“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之規定可知,AMC不能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放貸融資業務。
??結合此次事件,如果有充分的證據證實,“前海金控”在運營案設項目過程中,已經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向所涉項目投資6億元人民幣,并按照協議約定享受了8%的“保底”收益率,其行為涉嫌以開展不良資產收購業務為名而為項目提供放貸融資業務,違反政府規章制度及行政法規的規定。
??但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不良資產從業人士則表示,對于不良資產轉讓中的固定收益優先受償,不能簡單的認定是違規放貸。東方資產作為國內最大的AMC機構之一,他的運營模式是相對比較靈活的。
??另一位工作涉及不良資產的房地產資深人士也同樣表示,東方資產這類體量的AMC機構,他的運營模式多樣化,合作方式也同樣多樣化。核心在于處置和盤活不良資產,而不是簡單的認定它違規放貸。
??實際上,自2014年7月,地方AMC發展速度驚人。但從經營情況來看, 一位地方AMC人士表示:“之前地方AMC很多時候都是幫助地方金融機構資產出表、掩蓋不良,主要做通道、類信貸業務,當中又以地產類項目居多,并不是真的在做不良處置,反而真做不良處置的AMC盈利空間很窄。”
??面對一系列亂象,2019年開始國家相關部門加強了對地方AMC的監管力度。
??2019年7月,銀保監會發布《關于加強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參照四大AMC的監管邏輯,在注冊資本、控股股東、業務范圍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從嚴對與地方AMC進行監督管理,為地方AMC監管劃定風險底線。
??在2022年銀保監會出臺“62號文”,進一步明確了AMC的禁止業務范圍,其中包括,AMC不得要求受托方承諾提供任何形式的固定收益;不得以收購不良資產名義為企業或項目提供融資。行業開始進一步規范。
??2024年11月11日,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再次印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業務管理辦法》,再次重申了AMC“不得以追加投資的名義變相單純提供融資”的規定,沿襲了我國禁止AMC超出經營范圍變相提供融資的監管態度。
??就相關問題,記者曾向東方資產紀檢部門致電并發去采訪提綱,至發稿前未收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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