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鶴2022-04-15 17:02:47來源:中房網
??中房網訊(高鶴/文)4月14日,廣東省惠州市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消息,日前,惠城區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印發了《惠州市惠城區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22年惠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執法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確從今年3月起到7月底,惠城區將重點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及物業服務企業11類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市場秩序,維護廣大業主合法權益。
??根據《惠州市惠城區城鄉管理和綜合執法局2022年惠城區住宅小區物業執法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將重點查處以下11類房地產開發企業及物業服務企業違法行為:
??(一)物業服務企業發現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有違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的行為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物業服務企業不移交、逾期仍不移交有關資料;未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者擅自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
??(二)物業服務企業未落實市容和環境衛生責任區管理及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制度;未開展垃圾分類知識宣傳,指導、監督、檢查生活垃圾分類;未勸阻不按照分類規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混合收集、運輸已分類的生活垃圾;未根據生活垃圾產生量,按照就近便利原則和分類標準、分類標志設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點和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容器正常使用和周邊清潔;未將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規定的單位收集、運輸、處理;
??(三)擅自砍伐、遷移樹木;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損害業主共同利益;擅自利用屬于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或者其他場地作為停放車輛或者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擅自改變公共建筑或公用設施,或挪用、侵占業主共有財產;
??(四)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服務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
??(五)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后,原物業服務企業不按規定退出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企業不移交、逾期不移交有關資料給業主委員會;
??(六)建設單位擅自處分屬于業主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七)建設單位不移交、逾期仍不移交有關資料給物業服務企業;建設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不按照規定配置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
??(八)業主委員會職務終止后未將其保管的屬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所有的資料、印章等物品交回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任期屆滿后未及時將有關財務、文件資料、印章等移交新一屆業主委員;
??(九)損壞或擅自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的行為;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或者將衛生間改在下層住戶的臥室、起居室(廳)、書房和廚房的上方;
??(十)住宅小區內裝修建筑垃圾未按要求處置;未經批準擅自利用建筑物外立面設置戶外廣告;
??(十一)住宅小區內其他違反城市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
??目前,惠城區已對756個物業服務住宅小區完成了前期摸排工作。接下來,區城管執法局將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住宅小區物業執法情況進行抽查核實,全力推進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不斷提升市民對居住環境的滿意度。